英雄归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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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邹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分类:默认栏目 一直以来都不屑与他人大打口水仗,不是自己无理寸步难行,而是懒得搭理无聊之人,捉鸡不成反蚀把米,真是得不偿失。但又如不说不言,又恐壮了他人嚣张气焰,那我该不该作痛打落水狗之状呢,其实也没严重到非要把道理掰的只剩一毫一厘,可又有如梗在喉,不说不休,不吐不快。 前几天自己只是客观、公正的发表了一下下河北电台某情感主持人的言论,字里行间不涉及到人身攻击、无聊之言,从现在情感广播节目的形态到该主持人的主持风格一一而论,我不是专家,纯其量算是一名暂时的听众,诚恳地说出她在节目中的“慷慨之词”、“激烈之言”设身处地地为听众着想,不是有良药苦口利于病,忠言逆耳利于行么?难道这话有错么?就算错了,应该是古人的过,不仅误导我让他人造成诬陷之嫌,还难逃从犯之罪吧?罪过,罪过,看来以后引用俗语、古言要因人而异,这个标准确实不好把握,不是有“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”么, 让我很为难,问天问地问自己,还需要问谁?一般按照大师所说的评论,应该是有褒有贬,观点鲜明,立场坚定,我只是说了她的好,没言坏啊,况且我又不是她家的灶王爷,供奉之品,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,我是两袖清风,那我就想不通了,同样说别人的好,咋相差那么大呢? 我首先声明自己没有借人家的名气来炒作自己的目的,因为我原来根本就不知道人家是做什么滴,人家给我留言说自己是主持人的时候,南方那丫还做晚上的性节目呢,难道你们的频道里就没有这样的节目么,难道性节目就比情感节目低人一头么?偶尔听得一耳朵,写上几笔,算不是炒作吧?如果真炒作,远不学张钰,近要学谢东,我炮制自己跟明星一起咋地咋地的,就不信没人不信以为真,没有做不到,只有想不到。 我的确是不了解人家,一般谈了解应该是关系密切的两人,我跟人家不闻不问,非亲非故,只是听了一耳朵节目就谈了解有些过早,我其实认为自己说的并非完全正确,但是应该是有理有据,所以看了人家给我的留言,第一反应是哭笑不得,这是什么逻辑?非要我删了自己的文章,那我就有点想不通了,我怎么着你了?如果真的有冒犯之语,我立即删除,但不分青红皂白的呵斥,我有点愣,您不是太平洋的警察吧? 也许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,毕竟林子大了,那啥都有,我今天开始我不想对此再做任何评论。OVE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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